发布时间: 浏览: 次 作者:洛峰
近日,重庆一位79岁老人取完快递搬上楼途中猝死引发关注。死者家属称,快递重22斤,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。但快递公司却称,客户并未要求将快递送上楼,且主动下楼取货,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,是否担责还需探讨。
此事一出,立刻在各大平台引发热议。
大部分人认为:快递本应送货上门,且快递单注明了“送货上楼”且快递是到付需当面签收,即使快递员真的图“省事”不送货上楼,在看到收件人是位古稀老人时,于情于理都应该帮忙送上去。22斤的快递年轻人尚且吃力,何况是古稀老人。
网友说
还有人认为:随着快递行业最近几年的壮大,放代收点、蜂巢快递柜竟然成了默认的行规。无论你怎么要求,即使小区没有代收点,快递员也能找出很多不送货上门的借口。甚至有时连电话、短信通知的步骤都省掉,直接放代收点。而消费者却要自己承担自己搬重物、快件丢失的麻烦。但要针对这种现象维权,对于个人客户来说,过程繁琐不说结果也难进入人意。
网友说
由此可见,消费者与快递服务业的矛盾由来已久,再加上此次极端事件的催化,自然引起了群情激愤。
只是这场悲剧,谁来担责?
小编认为:知情权和选择权,是写入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基本权益,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底线。包裹是否送到了,选择什么方式派送,送货上门还是放驿站,快递行业应该征询并遵从消费者意见,而不是道德绑架、敷衍了事、推卸责任。公司的流程不是敷衍了事、推脱责任的借口,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未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,漠视滥用客户的同情心,违背社会公德的企业,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,只是或早或晚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