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儿子出国的日子逐渐临近,老王有些等不及了。为了早点拿到钱,愿意降价5、6万。事实上,这一年房价大涨,老王本身就赚了不少,5、6万真的不算什么。
店长一听,连说好好好。等到老王一走,店长立刻把我们几个同事聚在一起,提议联手把这套房子吃下来,之后再慢慢卖。卖出去之前也可以先租出去,赚一点是一点。
我说:“这不违反公司规定吗?公司不是不允许工作人员炒房吗?”
店长冷哼一声:“傻呀你!别让公司知道不就行了?如果把这个降的价格报上去,公司立马就会吃掉,没有哪家中介不吃房子的。”
众人商量了一番后觉得可行,立刻找到了老王,对他说:“如果按照一般卖房流程走,手续没那么快搞定,拿到房款的时间比较长,你恐怕等不及。
要想快点拿到房款,就跟买房人签一张全权委托书并公证,你将房产证交给买房人,他会立即将房款全部付清给你,其它的各项交接事项你后面跟着配合走流程就好了。”
老王听说一天之内就能拿到房款,也没多想很高兴地答应了,当即和我们叫来的买房人签了全权委托书并去做了公证。
当着面,买房人一次性将房款全部付清给了老王,老王将房产证交给了买房人(房产证是在签委托公证前去房管部门验过证的,确定房产证的所有人,有无抵押过)。钱证两清,以后房子就与老王没关系了,买房人如何处置房产,过户给谁,原房东无权干涉。
老王不知道的是,这个名义上的买房人其实是店长的老公,买房款则是我们店里四个人合伙出的。
过了一段时间,我们成功的将房子以原价格卖了出去,除去佣金,还多挣了六万元的差价、几个月的租金。
除去四千块钱给店主老公当跑路费,毕竟每次去办各种手续他必须露面、跑腿,剩下的钱我们4个人分。
这是我第一次当房虫,也是我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。当时,这笔钱是我每个月工资的几倍。
炒房这种事,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。一个阴雨天,店里来了位五十多岁的李姓老头,他是来买房的。
李老头指定房子必须与儿子媳妇在同一个小区,并且要在一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