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后,丽丽称一直把此事看作她单独跟雷闯徒步的结果,认为自己要为这件事负责任,她在举报文章中写道,“这种关系的本质是自我欺骗和麻木,但我毫无办法,那哪怕过去三年,我依旧认为,我有错”。
在雷闯口中,此后二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,各自回到所在城市,只能经常打电话,也曾与丽丽一起在重庆、杭州相聚旅游。“或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,并没有认可我男朋友的身份,而是基于我们已经发生的关系,她不得不默认我这个‘男朋友’,而事实上可能在她心理也是非自愿的。”雷闯称。
实名举报称多人受害,“我不是雷闯唯一的秘密”
丽丽在举报文章中写道,2016年3月,她在与另一位好友徒步时,对方半开玩笑地告诉了她雷闯的一个秘密。她第一次知道,还有与自己相似经历的受害者存在,“我不是雷闯唯一的秘密”。
丽丽称,自己本想写匿名公开信举报,但此好友和雷闯电话沟通后,告诫他不要“杀熟”。她以为已经私下解决了,便主动切断了和雷闯的联系。
直到2018年7月,丽丽称当时她再次得知还有其他实习生和志愿者曾遭遇雷闯性侵,也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愿公开,这才促使她将三年前的秘密公之于众。
她在举报文章中写道,公开的唯一诉求是希望雷闯能真的住手,或者有一个比他更有约束力的团队或机制能约束他,让他不要伤害热爱公益一心追求公平正义的年轻女性,“他不会知道,我们要修复自己,重新开始,有多么难。”
2018年7月23日中午,雷闯在其朋友圈发布题为“致被雷闯侵犯伤害的女生和关注雷闯的伙伴们”的公开“声明”,回应性侵事件。
雷闯在回应中承认文章所指事实,并对当事人致歉:“我要对那位女生说‘对不起’,太多太深的伤害,我知道这句‘对不起’太迟太不足够。”雷闯表示,在事情发生之后的整整三年里,自己都没有真正反思和忏悔自己的行为,使得丽丽的心理伤害一直延续至今。
雷闯称,事件中间混杂着公益、混杂着男女之前的情感。但不管从道德上,还是法律上,他既然对当事人目前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伤害,就愿意承担责任,不管是哪方面的。雷闯还在声明中表示,会考虑向警方自首,并宣布不再担任亿友公益负责人,后续还将提请理事会,变更亿友公益的法人。
雷闯在声明最后称,对于自己的其他类似行为,同样沉痛和后悔莫及,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。
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澎湃新闻,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要求“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”,强奸案需同时具备8个要素,才能达到刑事证明标准,排除合理怀疑,其中包括:能够证明被告人曾采取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以威吓受害人的证人证言,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曾通过拨打电话、发送短信与微信等方式向外传递求救信息的证人证言,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反抗、受迫等迹象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,能够证明双方是否曾发生性关系的阴道拭子检查、内裤精斑检验及相关DNA鉴定意见书等。
周浩指出,因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年,当事人即便选择报案且被告人自首供述案发情况,但相应证据或许难以收集、或者几近灭失,雷闯被定罪可能性也会微乎其微。
不过,周浩也表示,如果有多名受害者同时指出行为人存在性侵事实,情况会相应好转,相应证据的固定会变得稍好。周浩建议,受害人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,或在公安不予立案的情形下,可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