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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人员诱骗、胁迫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续:两人是男女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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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商报渭南讯 近日,有网友发布信息称,华阴市华西镇政府一公务人员诱骗、胁迫一名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。

  6月30日,华商报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,经调查两人属男女朋友关系。初次发生关系时,少女已年满14周岁,因此不予立案;华西镇政府回复,涉事男子为该镇职工,属工人身份,根据警方结论按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。

  网友发布信息:15岁少女遭人诱骗胁迫

  网友发布的是以少女母亲名义所写的一份反映材料,其中显示,华西镇政府一公务人员雷某,家中已有妻儿,诱骗一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,并经常胁迫这名少女与其发生性关系。

  其中称,少女家中只有奶奶和母亲,雷某公开同少女同居。连续多日,雷某每晚开车去少女家中过夜。还称少女被对方用刀架在脖子上,并遭到语言威胁。反映材料的结尾,手写有“反映人:高”的字样,落款为6月10日。

  6月30日下午,华商报记者根据获得的部分信息,试图联系到少女及家人,但未果。

  警方:两人初次发生关系时少女已满14周岁

  6月30日下午,一名参与调查的民警告诉记者,6月6日接到报警后,该所立即介入调查。

  经查,少女出生于2003年6月16日。雷某的孩子在当地一所幼儿园就读,而少女在幼儿园工作。去年9月,两人因为孩子上学而认识,并加了微信,当时雷某与妻子感情不和,便与少女交往。

  今年春节前后,雷某和少女在一宾馆入住并初次发生关系。此后,雷某还经常到少女家去,并多次留宿。

  “根据调查,两人初次发生关系时少女已年满14周岁。”民警说,此事调查过程中,刑侦部门也介入,最终根据调查结果,决定不予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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